
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恋旧,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不长情。
萌上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掘地三尺挖出所有奸情,失去那份激情了很快就转身离开毫不拖泥带水。
但如果要完全抹去曾经有过的记忆痕迹,又多少有些不舍,偶尔拿出温习片刻,似乎那些时光也会历历在目。
说到底,人总是自私的,虽然忘不了某个人,其实最终怀念的还是当时全情投入的自己。
用很烂大街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:再癫狂痴傻的岁月,最终都会归于平淡。即使间中不会移情别恋,也总有一天热情也会被现实琐碎消耗殆尽。恋爱都有保鲜期,何况是将自己放低到尘埃中的粉丝行为。
哎呀,想起曾经的花痴少女心,现在还真是觉得好笑。
但是俺老了,真的无心也无力花痴太多。
其实这两年老黄也老了好多。记得05年上《康熙来了》的时候,仍一脸粉嫩的老黄说,我43了,主持人赞他是逆生长妖孽,不老的小王子。只是这么几年过去,虽然依旧被众人明哥明哥的称呼,其实谁都知道时间掠过的痕迹越来越明显。
他的容颜越来越老,他的打扮越来越低调内敛,他的眉宇渐渐都是淡定疏离,他对自己的年龄问题很坦然,他越来越有乐坛长者风范,总之他的一切都显露出一个中年男人应该具备的特质。
而昔日在台下尖叫拍手呐喊的粉丝,奉他为精神偶像的文艺或伪文艺青年们,也慢慢收拾起愤世嫉俗暗潮汹涌的内心,开始为工作家庭奔波劳碌。学生成了职场上奋力拼搏的上班族,少女纷纷嫁做了人妇成为人母,博客空间中的话题也纷纷换成了养儿教女,家长里短,职场纠纷,生活吐槽。
真如一位当了母亲的同好所说,“旗帜过于鲜明的文艺和无时无刻不把娃挂在嘴边都是很另类的行为,但说到底,(伪)文艺青年和孩娘的疯狂没有什么区别:前者有多么关心电影音乐,后者就有多关心奶瓶尿布。”
其实这样很好很好,真的很好,绕了一圈,最终还是拥抱了现实。
我很俗气,不能由爱老黄因而延伸到各个方面。许多同好因为爱老黄爱达明,视野可以更广。他们或许也会爱上David bowie,kraftwerk或坂本龙一的音乐,或许也会去看文德斯、法斯宾德的电影,或许能由音乐推及到地域文化或意识形态,或由此去窥探HK的政治人文艺术变迁。真的,喜欢老黄,会同时喜欢上一大堆有趣的音乐,优秀的电影或书籍,但是这些于我而言,都不是那么重要。
我很肤浅,又是颜控,或许现在连自己都不清楚,当初是更爱他的歌声还是更爱他的容颜。
其实粉丝们都明白,这几年特别是LIVE的时候,老黄昔日那清冷高亢的歌声早就趋于低沉沙哑;那些前卫妖孽的造型也越来越保守,从外貌上看更是越来越符合中年大叔的造型。但,兜兜转转,最后却是有一些态度深深影响了自己,这也是依旧会爱老黄的终极原因。
在他身上,坚持与妥协并不矛盾,认真与玩乐也并不平行,许多词被打上了全新的符号和定义。偶像的意义,并不光是音乐合了耳缘或外形打动内心,而是关于处事为人,仿佛打开一扇门,告诉你原来可以这样,原来这样很好。
不浮躁,不迷失,不沉沦,不围观,爱他因此更爱自己。
人生短暂,美好的事美好的人太多太多,两眼怎么看都欣赏不够,像俺这样不长情的人早已爬过了无数个墙头,懂得了什么都可以去追求,什么也都可以适时放手。
谁不是一路上一边看一边走,谁都想贪新不厌旧。
该爱时用力狠狠地爱,活在当下,珍惜眼前人。
再过几年后,谁又会记得谁?谁又会真正成为谁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?
只不过如饮水之人,冷暖自知而已。
趁着一年只有这么一次,还是要默默说声:明哥,生日快乐!


我从你心里 拿走了什么
双眼 忽然很沉默
胡说